2019年1月25日,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12名农民工投诉,反映苏州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拖欠工资58万余元。接到投诉后,区人社局按照“治欠保支零欠薪”要求迅速响应,到现场约谈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某。经查,苏州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起承建南京中海玄武公馆项目C地块机电安装工程,现工程已结束,但该项目仍拖欠数十名农民工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工资。区人社局依法向苏州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
发出限改指令后,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其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意见》,2月1日,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相关要求,苏州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将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区人社局及时向该公司发送《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告知书》、《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列入拖欠“黑名单”是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将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计入信用档案,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经区人社局和公安机关的紧密协作,迫于法律的威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某最终承诺支付全部拖欠的农民工工资。4月4日,金某某来到红山派出所,在派出所的监管和区人社局的监督下,现场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支付28名农民工工资322153元,因个别农民工工资卡问题未能现场支付的41000元,经协商采取其他方式支付。
2019年,区人社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要求,围绕城区用工特点,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同公安、建设等部门联合协作,继续向“零”欠薪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