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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19-00683
分       类
人大建议结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9-07-05
名       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53号建议的分办意见
文       号
苏人社复〔2019〕145号
关  键  词
 
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53号建议的分办意见
发布日期: 2019-08-19 来源:人才开发办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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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歙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产业集群发展的关心和关注,您的提案客观准确、具有前瞻性,对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很有参考价值。根据我厅的职能分工,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以人才工程为引领,引导技术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一是参与实施省双创人才计划。截至2018年底,共引进双创人才4444人,双创团队376个,创业型和企业创新类人才占大多数。二是实施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截至2018年底,全省设有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41家,总数居全国首位。2012年以来共资助企业博士后科研项目959项,占全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总数的30.44%,资助经费达3381万元,共吸引959名博士后人员到企业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三是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支持计划。2016年,我省出台了《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办法(暂行)》,开始实施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设立每年103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在企业从事创新工作或创领办科技型企业。3年来,共资助了300个创新创业项目(分A、B、C类)。四是组织实施“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紧紧围绕我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选拔资助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人才。在第十五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最终资助项目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项目为381个,占比达到62.6%,其中企业的项目142个。


        (二)以人才创新成果转化为内容,推进产学研合作。一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转化科研成果。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职创业和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明确了科技人员兼职按规定获取的报酬,不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范畴;明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单位同意可离岗创业,离岗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工龄连续计算,离岗创业人员等同在岗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二是深入开展“助力特色产业创新专家行”活动。组织专家对接企业,指导培训技术人员,现场帮助解决技术难题,进行产学研合作,仅2018年就组织230多名专家对接了200多家企业,帮助解决技术难题212个,达成合作意向500多项,指导培训企业技术人员700多名。三是推动博士后科研成果产业化。在博士后创新基地实施“兼职博士后制度”,鼓励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到创新基地兼职从事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建立机制灵活的区域性集政、产、学、研、资为一体的“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基地”,组织博士后及有关人员开展科研成果转化以及重大项目科技攻关活动。


        (三)以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为手段,激发企业人才创新活力。一是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直接认定。去年12月,我厅出台了《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对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对业绩贡献突出的科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通过绿色通道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二是研究制定职称与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办法。对于获得国外相关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比照认定国内的相应职称。三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改革要求,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改变了以往由政府部门及其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直接对劳动者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价,推动了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的建立。


        (四)着力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技能人才激励体系更加完善。以省两办名义出台《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围绕解决当前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碎片化问题,坚持系统化思维,从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等各个环节着手,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立体效应。2016年经中央同意,以省政府名义设立了与“中华技能大奖”相配套的“江苏技能大奖”,是面向全省各行各业所有劳动者的最高奖项。2018年,首次举行“江苏工匠”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多次推荐优秀技术工人和优秀技术工人团体参加中央和省有关表彰活动。


        (五)以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为抓手,为企业引进创新人才提供保障服务。我省目前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7300余家,截止去年底,全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为全省157.4万家用人单位及4339.38万人次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我们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不仅包括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开发培训、人事代理、人才招聘等传统服务产品,更注重引导和鼓励快速发展如猎头、人才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和服务产品,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


        二、产业集群建设存在问题及成因

        (一)重点领域人才集聚与产业发展态势不够协同。一是重点产业领域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度不高。以高档数控机床产业为例,我省机床行业产值全国领先,产业发展水平全国第2(仅次于山东),涌现了多个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和一批拥有相当生产规模和研发能力的重点骨干企业,但人才集聚程度排名全国第5,落后于北京、辽宁、湖北和上海,人才规模不能满足产业的发展需求。我省每万名从业人员中R&D人数为520人,全国排名第10,仅为北京(1101人)、湖北(1079人)的一半左右,企业研发人员分布十分薄弱,这可能是导致企业创新绩效不足的重要原因。二是人才培养供需对接还不够完善。我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学校布局、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发展需求,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有待强化。三是企业或产业群内人才结构不合理。一些企业缺乏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对人才专业结构、学历结构、梯次结构没有合理的设置,人才储备不足,出现应急性和应景性招聘现象,如不顾企业实际需要盲目跟风招聘高学历人才造成人才资源浪费,重高层次人才轻高技能人才等。对创新型产业集群来说,目前人才资源的配置仍是集群内企业个体的自发行为,缺少对产业集群整体人才配置的研究、规划和设计,人才规划与产业规划未同步开展。

        (二)对人才培养投入不足。一方面,公共财政投入不足。从博士后人才财政投入来看,年投入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广东达2.2亿元,浙江7000万元,我省仅3100万元;人均资助广东达11.4万元,浙江8.2万元,我省仅1.82万元。从技工教育来看,我省技工院校每年投入省级建设经费仅5000万元,开设专业300余个,在校生25.3万人,而广东每年省级投入超6.4亿元,开设近400个专业,在校生达57.1万人。另一方面,企业对人才培养投入不足。据省财政厅2017年的统计,企业年度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仅占年销售额的0.44%, 未达到政策所要求的1%—3%的比例。抽样调查显示,江苏近两年企业实际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平均为每年289元/人,仅占职工工资总额的0.57%,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1.5%~2.5%比例。

        (三)人才供需对接信息渠道不畅通。产业人才大数据地图尚未完整绘制,产业人才供给分布和需求分布不清晰,企业招引人才和人才流动缺乏明确方向和指引,覆盖全省各产业的权威、高效的现代化人才信息平台没有建立。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引导创新人才向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流动。省级人才工程向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内企业倾斜,支持创新型企业引进更多关键岗位需要、掌握核心技术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鼓励和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企业组团参加“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省内外“校园招聘会”等系列招才揽智活动;根据企业发展和产业集群发展实际需求,适时组织开展行业性专场引才引智和招聘活动。

        二是进一步推动产才融合。贯彻落实“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要求,坚持产才融合,提升人才驱动力。落实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意见,推进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产业集聚的园区人才发展,推动园区人才布局引领产业布局,招才引智优于招商引资,在园区同步打造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创新高地。进一步推动产学研合作,举办省内外“博士后人才项目洽谈会”活动,继续开展“特色产业创新助力专家行”活动,进一步落实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政策,推动人才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三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和《省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落实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完善直补企业的培训补贴方式。加快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劳动者就业需求、企业用人需求为目标,针对不同就业群体,精心设计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

        四是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效能。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和新兴业态研究开发,推进“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业”,积极培育一批综合型、专业型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提供优质高效的人才引进、培训等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企业和产业集群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帮助企业和产业集群根据自身特点、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系统的人才引培体系。

        五是进一步加强人才信息平台建设。建设“江苏人才信息港”,以“数据集中、服务集中、政策信息集中”为重点,归集全省各级各类人才资源数据,构建统一、互联、高效、安全的人才大数据,并实现数据的安全共享,为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人才引进和培育提供政策、信息指引和在线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关注我省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