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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
索  引  号
550232674/2016-00380
分       类
人大建议结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6-06-22 00:00:00
名       称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人社复〔2016〕162号
关  键  词
 
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4-10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364

   《关于加快打造农民工综合素质“升级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以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为抓手,坚持市场引导和政府推动紧密结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牢牢把握因地制宜、量质并重、分类培训的基本原则,积极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工提高职业综合素质,促进更高质量就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一、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制定下发《关于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的通知》,在全面贯彻部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强化组织保障,力争做到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覆盖到本省及外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量化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三项指标,纳入全省就业工作年度计划,逐级逐项分解至市、县(市、区),按季度通报目标完成和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春潮行动”有效开展。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广大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春潮行动”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支持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培训政策,扩大培训规模。充分运用就业资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把城镇失业人员培训补贴政策全面向农民工延伸覆盖,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提供同等的培训补贴。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倾斜力度,率先建立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制度,对参加培训并通过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取得专项能力证书或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省农民工,按照证书等级给予300—1200元的奖励补助且不同等级均可补助一次;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34号),实施政府购买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政策,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参加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本省农民工按规定给予技师培训补贴,打造由专项能力至高级技师的长效化培训补贴通道,鼓励农民工向更高技能水平迈进。通过培训政策的有效落实,“春潮行动”有序推进,总体呈现规模扩大、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春潮行动”实施以来,全省共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69.13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6.35万人,创业培训12.14万人,其中28.22万人享受获证奖补政策,兑付奖补资金2.4亿元
   三、掌握培训需求,提升服务水平。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对接工作的通知》,完善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对接机制,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培训需求调查制度、企业用工预报制度,推动各地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特色分类制定产业(项目)发展培训计划,促进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有效对接。大力推进公共就业培训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就业培训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定点培训机构管理。推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制度,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和在岗农民工就读职技院校的弹性学制、学分制政策,调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就业训练中心和民办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着力提高培训后就业率。积极打造“一县一业”、“一镇一品”等品牌创业项目,有针对性地结合农民工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能力提升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创新教学模式,改进课程设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提升培训质量,提高创业成功率。
尽管我们在提升农民工综合素质方面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和探索,但确如您所述,存在农民工教育培训覆盖面小、各部门所提供的农民工培训针对性弱、农民工培训项目承办部门资源分散等问题。针对您提出的“要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把农民工素质提升纳入议事议程,整合资源、统筹兼顾,各部门相互协作,整体联动,共同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水平”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方案(2016年度)的通知》,切实提升全省农民工学历层次、技术技能和文化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从今年起,我们将统筹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资源,以两大计划——“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为抓手,积极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共同提升农民工整体素质水平。
   一是持续扩大培训规模。将农民工全面纳入培训补贴范围,强化政策保障,对其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创业培训五大培训。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农民工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或岗前培训;力争使在企业技能岗位就业的农民工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力争使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创业培训。其中,“十三五”期间,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
   二是加快完善培训政策。加快整合各类培训补贴资金,制定城乡一体的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按照同类工种、同一等级、同等补贴的原则,实行直补个人和直补企业相结合的补助方式,健全以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为主要评价依据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为农民工提供城乡普惠同等的就业培训补贴。继续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政策,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只要其培训的职业(工种)已纳入所在省辖市购买紧缺型职业(工种)范围且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均给予3000元-4000元的补助。在即将出台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意见中,将进一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对有意愿参加培训者,均有机会接受不同职业阶段相应的职业培训。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严格执行面向农民工的各项培训补贴政策,建立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政策实施到位,为吸引更多农民工学习技能、提高素质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全面掌握培训需求。依托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人社平台,采取电话调查、集中走访、政策宣讲等方式主动对接农民工,全面了解培训意愿,建立资源信息调查和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在产业转型升级进程中企业对于技能人才的需求,搭建农民工就业与企业用工岗位供需对接平台,完善就业岗位与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工作机制。结合用工岗位设置制定专项培训计划,推广校企合作培训模式,支持企业建立内训基地,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尤其是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岗前培训,畅通人力资源有效供给渠道。
   四是着力优化培训服务。推进公共就业创业培训机构标准化和专业化服务建设,建立培训绩效评价体系,不断提升培训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技能培训信息采集、发布制度,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开发并实施农民工创业培训项目。建立模拟公司、信息化创业实训平台等虚拟基地,为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系统、科学的创业素质测评和创业辅导,提高创业成功率。建立面向过程的内部培养培训质量保证体系,逐步完善教学质量监管制度和公示制度,建立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的机制,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
   五是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根据实际需要,与企业共同研制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双导师制和弹性学制。不断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努力实现学历教育和培训课程紧密对接行业需求、岗位要求、职业标准和生产过程。通过增加实践性课程比例,采取送教上门、在线教学、线上线下结合等混合式教学模式,不断提高教学培训效果。充分发挥江苏学习在线和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省、市、县(市、区)综合性数字化学习平台,建立网络资源开放目录。为农民工提供丰富多样的开放资源与支持服务,便于农民工随时学习,建立在岗农民工个人学习账号,实行学习成果累计制度,激励农民工终身学习。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