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决策部署,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就业扶贫工作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建议,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工作,现将《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将工作进展、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报送省厅。
联系人:王玮、张扬,联系电话(传真):025-83233810,电子邮箱:zhangyang@jshrss.gov.cn。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加大力度做好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工作,更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末, 建立精准到人的全省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信息基础台账和数据库;确保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登记失业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应培尽培”,掌握至少一门实用技术或就业技能;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参训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纳入政府补贴培训发放范围,确保 “应补尽补”。让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学习技能有门路、寻找就业有出路、长远生计有保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推进措施
(一)准确摸清底数。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依托各地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和本地就业失业、用工备案、社保缴纳等数据库,通过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形成失业人员清单、培训意愿清单。输入地人社部门要配合输出地人社部门从源头抓好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数据摸排采集工作,统一口径、共同确认,确保数据准确。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作用,确保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及时动态更新基础台账和数据库,为开展培训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二)扩大培训规模。将疫情防控措施到位作为当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首要前提,鼓励引导支持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全力推动“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等专项培训。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大线上培训免费开放力度,扩大课程免费范围。鼓励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三)提高培训质量。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根据工作过程设置培训课程体系,融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实现从课堂教学向实践教学的转变。组织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项目,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和培训质量的全方位监管,提升培训合格率、就业成功率和参训人员满意度。
(四)做好资金保障。整合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各类资金,合理调整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的支出结构,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根据经济发展和培训成本变化,动态调整面向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强化后续服务。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参训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培训后的扶持和跟踪服务,动态掌握他们的就业情况。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专人挂钩、全程跟踪。 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低收入农户劳动力通过自身技能多渠道灵活就业,对其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工作进度
(一)动员部署(7月15日前)。各地应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成立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明确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启动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
(二)调查摸底(8月15日前)。各地组织开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状况调查,建立具体到户、精准到人的基础台账,全面掌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失业基本信息,做到人员底数清、劳动能力清、就业状态清、培训意愿清。
(三)组织实施(12月15日前)。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相应补贴,如期完成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各设区市上报工作总结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四)检查验收(12月31日前)。省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跟踪问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数字培训”“被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把开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在局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和职业培训管理机构职能优势,建立从需求调查、技能培训到就业服务“三位一体”、前后衔接、整体运作的工作闭环。
(二)强化服务能力。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就业技能培训服务方式,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从登记管理、参加培训、就业服务、落实政策全程信息化、管理精细化。简化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手续,推行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理、在线办理,最大限度方便低收入农户劳动力。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讲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的重大意义,解读就业技能培训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以系统化思维谋划技能扶贫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政策的前后衔接,注重政策的统筹平衡和借鉴创新。按照“实际、实用、实效”要求,针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持续开展全方位、靶向式、阶梯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形成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和能力。
附件: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