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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用好“四字诀” 锻造“强队伍” 实施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建设改革试点
发布日期: 2022-11-10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2236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放管服”改革要求,打通人社服务“最后一公里”,为乡村振兴持续提供新动能。近日,宿迁市人社局启动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当前存在队伍流动性大、工资待遇偏低、职业归属感较差、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拟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会同宿城区政府在宿城区开展为期半年的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后将在全市推行试点成效。

一、创新“选”的模式,构建劳动保障服务人才“蓄水池”。与时俱进,选好用好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释放“人岗相适”乘数效应。一是细化选聘程序。立足“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和“一网通办”综窗要求,提升选聘门槛,统一招聘、定向选派、分级管理,选拔一批学历高、素质好、业务强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有力提升基层服务人员综合素质。二是优化用人制度。立足劳动保障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延续性强的实际,取消劳动保障协理员“三年服务期限”限制,经考核合格后的协理员继续留用,完善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三是强化岗位职责。采取人社部门与属地政府协同合作的“两级联动”机制,强化协理员岗前培训,明晰“三大项”岗位职责和“五不准”履职规范,保障协理员“明岗位、知职责、熟流程”,促进基层劳动保障工作高效运转。

二、完善“育”的机制,盘活劳动保障服务人才“一盘棋”。因地制宜,锻造一支认识深刻、本领过硬、晋升空间大的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提升服务群众过硬本领。一是思想认识上“加深”。推行好、贯彻好“群众工作法”,开展集中整顿,强化协理员思想教育、作风建设,提高协理员思想认识水平,提升为民服务执行力,推动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再上新台阶。二是素质提升上“加速”。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结合工作要求和动态发展,定期组织劳动保障协理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举办“技能练兵比武”、业务能手选评、服务之星评比,树立先进典型,完善培养机制,有效提升协理员素质能力。三是前途发展上“加码”。探索先进帮带、定向培养、实训补充的“三维”提升渠道,打造“引领+培养+实训”的基层服务人才发展模式,为劳动保障协理员光明前途“加码”。

三、落实“爱”的措施,解决劳动保障服务人才“真需求”。关心关爱,聚焦劳动保障协理员真实困难、深层需求,将后勤保障做到协理员“心坎上”。一是协理员工资增长机制实现“破冰”。建立工资常态增长机制,按照社会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的80%确定基本工资并动态调整,同时提供240元/年的工龄补贴、最高200元/月的技能(职称)补贴和最高200元/月的学历补贴,拓宽协理员工资增长渠道,提升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稳定性。二是福利待遇实现“同岗同待遇”。明确劳动保障协理员绩效考核、工会福利等享受所在镇、街和部门同岗人员同等待遇,有效提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三是职业发展空间实现“畅通晋升”。企事业单位招聘中,拿出一定比例岗位定向招聘符合条件劳动保障协理员。在选拔村居“两委”后备干部时,优先推荐表现优秀的劳动保障协理员。

四、严格“管”的手段,提升劳动保障服务人才“硬实力”。严管厚爱,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最大限度调动劳动保障协理员能谋事、想干事、干成事的积极性。一是明确标准“照着干”。在劳动保障协理员的选用、管理上提出更高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日常考勤制度、目标考核制度以及优秀评比制度,奖优罚劣、创先争优、嘉奖鼓励。二是明确考核“比着干”。完善退出机制,采取“双考核”模式,人社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镇、街和部门全面参与,半年一考评,年度一考核,考评不合格约谈提醒,考核不合格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构建“平者让、庸者下”的吐故纳新流动机制。三是明确责任“激励干”。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人社部门统筹谋划,镇、街具体实施,强化对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关心关爱、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重点解决协理员待遇偏低、服务效率不高、群众满意度不强等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畅通劳动保障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