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干部(人事)处,省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新修订的《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强化聘用合同的基础作用。聘用合同是确认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人事关系的重要形式,是载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本。要不断完善管理方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严格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签等程序,取消聘用合同鉴证,进一步强化聘用合同管理。
二是要应签尽签。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所有事业单位要按照“应签尽签”原则,与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凡已签订聘用合同,还未到期的,原合同可继续执行,也可按照本合同文本重新签订。合同到期需要续签的,要以本合同文本为准。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妥有序地推进新版聘用合同书的签订工作。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指导,切实维护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在使用过程中,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合同的其他约定内容,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文本可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