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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23-00742
分       类
人大建议结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23-06-12
名       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86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人社复〔2023〕190号
关  键  词
 
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6-12 来源: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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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银妹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为目标,聚力高质量发展,深化技工院校改革,推进办学模式创新,加强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培养,全省技工教育的办学规模、办学实力和发展质量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全省共有45所民办技工院校(技师学院4所,高级技工学校3所,技工学校38所),占全省技工院校的38.5%(下同),在校生9.09万人,占33%,每年招生数保持在3.3万人左右,占33%,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建议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规范促进民办职业(技工)教育,努力培养江苏经济建设需要的技能人才。近年来,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狠抓了民办技工院校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坚持规划引领,制定《江苏省“十四五”技工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全省技工教育包括民办技工院校的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建立以国家级、省级重点技工院校为骨干,公办、民办相结合的技工教育培养体系。制定配套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建设的若干意见》《江苏省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办法(试行)》《江苏省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办法(试行)》《江苏省技师院校设立审批办法》《关于规范全省技工院校名称的通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转发人社部《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意见》,建立技工院校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技工教育管理体系。保障学生权益,推动出台《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公务员招录、参军入伍、企业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以及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应待遇。

二是优化发展布局。坚持扶优汰劣,2020年以来,新批准设立了4所民办技工学校,新升格2所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摘除15所办学能力弱、发展潜力差的民办技工学校。实施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达标工程,新批准设立的技工学校均有自主产权的校园校舍,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提升培养层次,围绕本区域产业链培养技能人才,针对一老一小培养康养人才,南京化工技师学院化工类专业在校生1560人,南京铁道车辆技师学院交通类专业在校生近3000人,较好的服务了南京化工园区和南京轨道交通的用工。强化示范引领,指导常州、淮安、南通、扬州等地以省重点技师学院牵头,联合辖区技工院校、企业,共同组建地区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发挥省重点技师学院的区域协作、校企合作的辐射引领作用,帮助民办技工院校共同发展。

三是注重内涵提升。坚持德技并修,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传授、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终身学技能、用技能、爱技能的定力。加强教师培训,依托省级师资研修中心,加强一体化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培训,举办包括民办技工院校在内的校长培训班、教务处长培训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创新开设技工院校技能大讲堂,鼓励民办技工院校参加教师一体化技能比武竞赛。强化专业建设,支持民办技工院校开办特色专业,支持品牌特色专业群建设,历史经典产业特色班等,全省共支持民办技工院校20个项目建设,10所民办技工院校承接人社部“十四五”规划任务项目,6所民办技工院校承接人社部技工教育工学一体化项目。强化实践育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理念,大力实施与企业紧密接轨的工作过程导向、行动导向教学,校企合作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式教材和教学资源,联合企业举办多形式技能竞赛活动,激发学生动手热情,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能力,依托企业培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实体开展学生创业培训,积极开设创业创新教育课程和市场开发、企业管理等创业创新实践课程,校企联合开展技术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创业技能等专题竞赛,定期举办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是规范办学秩序。加强党的领导,制定下发《江苏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和《技工院校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的实施方案》,指导民办学校在属地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参与研究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师生员工切身利益、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并监督实施。严格督导评估,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民办技工院校开展办学水平督导评估,通报民办技工院校普遍存在党建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力量不足,教师队伍较弱的问题,向1所评估不合格的民办技工学校下发整改函。强化制度约束,组织招生资质核查,公布具备招生资质的学校目录和专业目录,暂停不具备招生资质的学校招生计划;组织技工院校教材排查工作,共排查教材1.29万本,建议停止使用教材4本。组织学生资助核查,及时纠正个别民办技工学校违规行为,通过强化制度管理,较好的促进了民办技工院校的办学行为和办学秩序。

民办技工院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党的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办学定位需进一步明晰,一体化课程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教师能力建设需进一步提升,技能竞赛引领需进一步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夯实等问题。

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后,我们拟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具体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技工院校提升行动,打响“江苏技工、江苏技校、江苏技造”品牌,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发挥技工院校基础性培养作用。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共同采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允许技工院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切实保障技工院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按规定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二是持续优化技工院校结构布局。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技工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和公办学校教师配备标准,指导专业课程设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改建、扩建技工院校,支持龙头企业举办技工院校,支持民办技工院校提档升级,支持设区市建设至少1所省重点技师学院、有条件的县(市)建设高水平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按照当地高等职业院校规格设置和建设。

三是提高技工教育发展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和技工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技工院校或产业学院,开设冠名班、订单班等,大力推进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的精品课程、教材和师资建设,开发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推进技工教育南北结对帮扶合作,积极探索组建区域性、行业性技工教育集团。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采用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深化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发挥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主阵地、主力军作用。将校企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成效列为对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估、督学的重要内容,鼓励各级政府对合作办学成效显著的企业、院校按规定予以表扬和相应政策支持。

四是积极推进民办技工院校相关支持政策落地落实。会同教育部门认真研究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推动属地政府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给予适当补助。积极争取技工院校经费支持,落实税收优惠和使用政策,争取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人才工作经费对技工教育的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心关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技工教育积极建言献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