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大学生租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淮合法租用住房的外市户籍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跨县区创业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申报纳税;
2、带动其他人员就业1人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为出资人或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变更记录;
4、在企业注册地区划范围内租房并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补贴标准
年租金低于1万元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年租金超过1万元的,按每年1万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按年度申请。
四、申办程序
实行个人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租房发票和房屋租赁合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住建部门开具有效期内无房证明、依法纳税凭证等资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淮安市大学生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1年4月22日后首次到我市“333产业”等实体经济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并首次在淮安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全日制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视同本科毕业生。留学生需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大学生需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港澳台大学生需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补贴标准
1、首次在淮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当月起的36个月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个补贴月份2000元、1600元、1000元生活补贴。每个补贴月份的补贴标准按照当月申领人的最高学历计算;
2、非淮安籍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年2000元探亲交通补贴,连续补贴3年;
3、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在淮“333产业”等实体经济企业有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月份为补贴月份。
三、申办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淮安政务服务网,选择“财政奖补”→“专题专栏”→“人才奖励”对应栏目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淮安市”名校优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按照每年度相关规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名校优生”;市、县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淮注册纳税的企业,在淮登记设立的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中心)等机构,引进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首次来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且在淮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人才。
二、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到企业的本科生和专科生1万元。淮安籍人才在上述标准上分别增加2万元。专项引进的“名校优生”按公告兑现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申办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名校优生”可登录淮安政务服务网(http://bsdt.huaian.gov.cn),选择“财政奖补”→“专题专栏”→“人才奖励”对应栏目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经相关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淮安市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后5年内未就业,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补贴标准
按淮安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来淮留淮就业见习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3-12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100万元保额的意外伤害险。
三、申办程序
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上集中申报。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用于见习基地向就业见习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
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各类大学生(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
二、申请条件
参培大学生个人到课率不低于60%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补贴,补贴按照“直补大学生个人、直补培训机构”相结合的方式发放。
三、补贴标准
创业意识培训45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1200元/人、创业能力提升培训1800元/人。
四、申办程序
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就业创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淮安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
2、带动其他人员就业1人及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出资或占有股权。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6000元。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现场图片等材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为大学生在淮初次创业注册登记的,并入驻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
2、企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出资或占有股权;
4、已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或超过孵化期的,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实付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2万元/
年,期限不超过3年。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入驻基地3个月后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入驻基地协议、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租金税务发票和现场图片等材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为大学生在淮初次创业注册登记的。
2、企业申请补贴时,已为带动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个月,且带动就业人员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出资或占有股权。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实际带动就业人数(不含法人),一次性给予企业3000元/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现场图片等资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淮安市大学生基地运营补贴(个人)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利用自有房屋(含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开展创业活动;
2、企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出资或占有股权。
三、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或个人实际支出水、电、宽带等费用,给予不超过3000元/年的基地运营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基地运营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或技能等级证书、水、电、宽带支出费用发票或缴费支付凭证明细、不动产登记证或其他自有产权证明、现场图片等资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淮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补贴
一、补贴对象
经人社部门评选的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二、申请条件
根据每年度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1万元。
四、申办程序
实行项目申报承诺,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自主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补贴申请表》资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淮安市大学生创办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出资或占有股权。招用毕业5年内大学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为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申办程序
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上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创办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大学生毕业证书,经企业参保所在地的各级人社部门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淮安市大学生业绩奖补
一、补贴对象
入驻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办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入驻基地起三个会计年度内,依法申报纳税
2、带动其他人员就业1人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为出资人或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变更记录;
4、企业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营业收入情况验收报告;
三、补贴标准
年营业收入50万元(含)—100万元的,每年奖励2万元;年营业收入10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奖励4万元。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经营奖补(业绩)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和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年度收入财务报表、税务报表、营业收入情况验收报告等材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淮安市大学生税收奖补
一、补贴对象
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的大学生创办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入驻基地起三个会计年度内,并依法申报纳税;
2、带动其他人员就业1人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年度纳税情况证明;
4、大学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为出资人或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变更记录。
三、补贴标准
税务部门已征收的各类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补贴(查补入库税款除外),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
四、申办程序
实行企业申报承诺,企业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经营奖补(税收)申请表》、营业执照、大学生毕业证书、在校证明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年度纳税情况证明等材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失败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销企业后办理失业登记的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企业在淮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注销;
2、企业注销后,办理失业登记;
3、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存续期间实际纳税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四、申办程序
个人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创业失败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大学生毕业证书、企业注销核准通知书、纳税凭证,经个人参保所在地的各级人社部门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淮安市大学生赛事配套奖补
一、补贴对象
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赛事,并获得资金奖励的大学生。
二、补贴标准
按获得奖励资金情况,给予一次性1:1配套奖励。
三、申办程序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自主申请,上传《淮安市大学生赛事奖补申请表》资料,经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审核、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