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2号)和《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协劳〔2023〕8号)要求,经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提名,国家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现将我省推荐的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7日-13。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与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联系。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22号915室(邮编:210024);联系电话:025-83276097;信箱:529037@qq.com。
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江苏省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
1、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泰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二、先进个人名单
1、黄旭才(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
2、孙晓阳(盐城市总工会法律和权益保障部部长);
3、朱 江(扬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副部长);
4、鲍继聪(江苏省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协会会长、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5、龚仁谱(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
6、江朝剑(南京市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科科长);
7、尤小洁(江苏省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8、徐曙明(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9、杜 莹(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办事处三级主任科员);
10、张江滨(镇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11、刘洪群(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