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章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职工收入水平促进共同富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作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体系的重要构成,对于综合提升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自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实施以来,我省稳扎稳打地推进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特别是在企业年金模式上积极探索,大力推动实施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鼓励企业先行为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年金,持续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一是坚持试点先行。2015年,我省在南京、苏州启动实施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2017年对《南京市企业人才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办法(试行)》进行转发,推动各市积极探索人才集合年金计划。我省无锡市、常熟市、张家港市、苏州工业园区等多地均创新开展了人才集合年金政策实践,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全省企业年金参加单位数明显增长,由2017年的2516个增长至2023年的6323个。二是聚焦重点群体。指导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等多地为村干部、社区工作者等基层工作人员建立了企业年金。苏州市出台文件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面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鼓励高校为编制外工作人员建立企业年金。指导无锡市惠山区建立“惠山工匠”年金,为获得“惠山工匠”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三是持续优化服务。简化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流程,优化企业年金备案服务方式,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推行企业年金方案网上在线申报,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手续。坚持政府搭台与市场参与相结合,与企业年金机构联合召开政策业务推介会,全方位、多渠道提高全社会对企业年金的认同度。依托江苏省社会保险学会成立年金分会,由政府、机构、学会成员共同参与,营造发展企业年金的良好氛围。截至2023年末,全省企业年金职工账户数为80万人,资金规模866亿元,资金规模位居全国第四。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目标要求,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大力推动企业年金制度发展,探索推广人才年金创新实践,积极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让更多群体拥有“第二养老金”。多措并举加大企业年金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高企业和职工认知度,推动企业形成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有利于吸引集聚人才的广泛共识。整合资源建立企业年金协调发展机制,优化简化企业年金备案流程,落实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更多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二、关于推进产教融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职工收入水平、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整合优化各类培训资源,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务实发挥培训对于促就业稳就业的积极作用,2019年以来累计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737.8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构建终身技能培训制度,高质量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支持技工院校将优质办学资源不断转化为高质量培训输出,大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共同开发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和课程资源,有效贯通课堂教学与岗位需求,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培训补贴的激励导向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和经费保障机制,激发员工参训积极性,探索构建政府、企业、员工三方合理分担培训费用机制。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