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欠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技能人才是支撑江苏制造、江苏创造的重要力量,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善政策制度,实施重点项目,创新工作举措,在培育壮大技能人才队伍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激发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持续提高技能人才能力素质。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5人荣获“中华技能大奖”,379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113名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技能人才总数1450万人,高技能人才475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988名。一是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将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作为技能人才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在《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中设立职业教育与培训专章,在省政府层面先后出台《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意见》《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系列文件,在全国率先制定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修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落实高技能人才各项福利待遇制度,形成了相互衔接配套、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体系。二是人才供给量质齐升。着眼我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技术工人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积极创新企业职工培训模式,针对企业骨干技能人才,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年培训新型学徒3万人以上。将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范围,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培训,每年分批发布100个左右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开展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多措并举推动校企协同育人,每年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近60万人次。三是改革攻坚精准发力。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服务数字经济强省战略的指导意见》,深度联合华为等头部企业,大力培养数字技能人才,赋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省市区三级共建江苏(武进)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统筹开展技能成果展示、技能标准研发、技能人才培训、技能人才评价、技能人才服务等活动。围绕数字经济领域、先进制造业集群等相关职业(工种),创新实施“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计划。推行“新八级工”制度,遴选66家骨干企业一线岗位试点,评聘168名特级技师、12名首席技师。率先开展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试点,累计2.1万名高技能人才取得职称证书。指导常州技师学院会同盐城技师学院、省交通技师学院探索举办全国首个全日制高级技师班。四是激励保障多措并举。以省政府名义创设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61名江苏大工匠、606名江苏工匠。广泛开展“江苏工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形成省市联动、行业互动、共同行动的大竞赛格局,每年开展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近500项,参赛练兵超过500万人次,我省选手在世界技能大赛上斩获阿尔伯特最高大奖(填补了我国在此领域的空白),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上勇夺25金24银21铜,成绩位居全国前列。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定期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走访慰问和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活动。建成基于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服务和信用管理等2个信息化系统以及“云眸工程”监管系统,加快实现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共认、服务保障共享、资源信息共通。
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既需要引进培育顶天立地的高层次人才,也需要大力培养铺天盖地的技能人才。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建议,紧紧围绕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制造强省、教育强省建设,以服务产业企业、促进就业创业为导向,以创新型、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加快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技能支撑和人才保障。
一、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业(技工)院校依托优势专业与相关领域龙头企业深入合作,建设一批覆盖全产业链、辐射区域发展的职业(技工)教育集团,打造一批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引导职业(技工)院校围绕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需求,主动适应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建立健全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加快推进传统专业改造升级,新兴专业提质扩容。深入贯彻《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技工)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各方深度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构建市场化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技工)教育。推动职业(技工)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开展订单式培训、项目制培训。
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制定发布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等指导性目录,支持职业(技工)院校等培训载体围绕当地产业发展实际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符合规定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建设全省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服务和信用管理云平台,打造“江苏工匠课堂”品牌,注重线上线下两端发力,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构建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建立以就业培训上岗率、职工培训稳岗率、创业培训合格率等三项指标为主,以参训人员满意度指标为辅的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充分释放职业技能培训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的功能。
三、推动技能评价制度改革,赋予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健全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体系。着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保障企业评价自主权限,支持企业推行“车间+考场”互动评价模式,在工作岗位、生产状态、实绩贡献中考察职工技能水平。创新企业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破格晋升和直接认定办法,指导企业依据职工工作业绩、技艺革新、传技带徒、表彰奖励、“揭榜领题”等技能贡献,对技能高超、有突出贡献职工以及新入职未定级职工破格晋升或直接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同时,强化技能人才评价规范管理,综合运用质量督导、信息公开、星级管理、评估监测、信用奖惩等手段,依托数字技术推行智慧监管,完善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监督体系。
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营造技能成才良好氛围。推进落实《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等政策文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能人才实施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发布分职业(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的工资价位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探索推行技能人才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将完善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制度作为工资集体协商重要内容。完善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制度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推荐机制,拓宽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评选范围,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