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紧紧围绕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制造强省、教育强省建设,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规模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目前,全省技能人才(技术工人)总量达1450万,占就业人员总量的30.2%,其中高技能人才475万,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2.8%,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975人,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能支撑。
尽管我省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突出表现在您指出的“吸引产业工人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对产业工人技能培训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对产业工人技能培训的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还不够高,职业的认可度、价值感还不够强。针对上述问题,根据您提出的一些具体建议,我们下一步将采取如下工作举措:
一、实施“成长激励”行动,优化技术工人发展环境。一是建立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职业发展通道和分配制度。加强《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的宣传落实和执法检查,促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技能劳动者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引导企业建立符合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发展通道,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业发展通道并行设置,层级互相对照。产业工人不仅能通过提升技能水平纵向发展,也能向专业技术领域、经营管理领域横向贯通发展。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者对关键技术岗位实施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努力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二是加大高技能产业工人表彰奖励力度。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产业工人表彰奖励体系。完善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制度,拓宽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评选范围。加大高技能人才在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在省级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选中,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在省“双创计划”“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人才项目中适当加大高技能人才入选比例。按照有关规定,对培育、使用技能人才成效突出的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进行表彰。三是优化高技能产业工人服务举措。以高技能领军人才为重点,建立高技能人才库及认证体系,支持各地结合实际需求,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产业工人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将高技能人才纳入“苏畅”人才综合服务体系,组织高技能人才专场招聘会,支持各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完善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鼓励支持分级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活动。
二、实施“技能强基”行动,强化企业用人和培养双主体地位。一是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与参训职工协商调整工作及培训时间,依法保障职工参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职业学校,开展职工培训,并面向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对培训开展较好且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范围。持续开展“求学圆梦”行动,推进“英才名匠”“青苗育人”“匠人匠心”等培训,支持企业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载体,开展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以及前瞻储备式技能培训等。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培训资金支持,政府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给予补助补贴。二是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完善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备案为技能评价机构的企业,采取自主命题考核、班组评议等方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切实推动企业职工“人人持证”,并将评价结果与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挂钩。三是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区域性、行业性竞赛为主体,省内竞赛、全国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训,每年带动400万人次参与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持续提升自身技能。探索构建“培训、练兵、比武、晋级”一体化竞赛机制,对参赛获奖选手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鼓励企业对竞赛获奖选手建立岗位使用与薪酬待遇挂钩长效激励机制,形成以赛促评格局。重点围绕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在前沿科技、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产业共性技术等方面产生联合攻关效果。
三、实施“政策落实”行动,健全管理服务机制。一是健全服务企业对接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分级挂钩联系企业机制,设立人社服务专员,及时摸排企业人才和用工变化明显的企业情况。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意见诉求,宣传政策举措,依法依规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员工招聘、技能提升等困难问题。多渠道、多方式向企业主动宣介技能提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就业创业等支持政策和服务举措,推广直补快办模式,精准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对就业稳岗和技能提升示范效应好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相关涉企表彰。二是加强政策和工作机制创新。出台我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政策举措文件,起草制定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建立健全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切实提高他们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薪酬待遇。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新时代职业技能培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政府补贴培训融合协调发展。培育建设一批技能人才结构合理、引育用留制度完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技能型企业,持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形成“职工增技、企业增效”的正向反馈。三是加强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社部门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广泛参与的技能强企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年度产业工人技能人才分析和需求预测机制,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工就业和技能提升信息衔接,定期了解企业用工变化、技能人才需要等相关情况,指导企业做好技能人才工作规划并跟踪落实,形成“调研、培训、竞赛、激励、宣传、监测”等多维一体的政策落实机制。推动各地成立职业技能培训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培训行业经营自律,协调推进市场化培训服务工作。建好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服务云平台,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建设高技能人才数据库、职业技能培训专家库、师资库等,促进各行业主管部门数据互通、项目共建、资源共享,及时为企业、产业工人提供技能提升各类服务。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