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39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经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现将我省拟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
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与物价监督检查科
二、全国价格工作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钱红燕 江苏省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处长
袁影华 江苏省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处长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提供具体问题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告知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3390282(省发展改革委)
025-85537608(省市场监管局)
025-8323839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电子邮箱:jswjgjc@163.com(省发展改革委)
jsscjgrjc@126.com(省市场监管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鸿瑞大厦2312室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2419室
江苏省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推荐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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