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将于9月份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领“江苏工匠”岗位练兵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力争我省选手在全国赛场再创佳绩,为省争光。经研究,现就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按照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40个项目组织开展省级选拔赛(详见附件1)。
二、组织形式
采取分地区、分阶段、分赛项的方式组织实施。各设区市组织市级选拔赛遴选参加省选拔赛选手。
三、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单位
经自主申报、遴选推荐、综合评议,由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等24家单位承办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由广州明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7家单位承担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技术支持工作(详见附件2)。
四、各赛项比赛时间
各赛项省选拔赛于5月15日前完成,具体比赛时间安排由赛项承办单位提前两周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提前一周通知参赛单位和选手。
五、选手报名
1.凡16周岁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外省人员需在苏工作至少满1年,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为审核依据),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学生不得参赛);
2.各设区市人社局每个项目推荐不超过2名(组)选手,其中,至少1名选手为企业职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选手,取消参赛资格,不予补报。
3.劳动关系协调师项目由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实施,增设行业代表队5名选手参加省选拔赛(不占各设区市名额);
4.社会体育指导(健身)项目由省体育局组织实施,详见《关于举办2025年江苏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苏体人〔2025〕6号)。
请各单位于4月18日前将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3、4),发送至1151506856@qq.com。
六、赛前相关准备工作
(一)竞赛裁判组、仲裁组
各竞赛项目裁判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定的裁判长和各参赛代表队推荐裁判组成;仲裁组由承办赛项的设区市人社局安排熟悉竞赛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会同各参赛地区代表队领队组成,在省厅领导下开展仲裁工作。
(二)技术文件与命题
专家组长负责研究编制各赛项技术文件,根据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相关规则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竞赛规则参照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规则执行,各赛项技术文件和竞赛规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3月28日通过官网统一公布(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
七、奖励措施
各赛项按“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省级一类赛激励政策执行,其中“江苏省技术能手”根据国家、省表彰相关政策要求暂停授予。
八、经费补助
各赛项选拔赛所需要经费由承办单位承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重点赛项补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一般赛项补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予以限额补助(赛项类别详见附件2)。比赛结束后30日内,赛项承办单位按照《江苏省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专项经费使用细则》(苏人社函〔2024〕446号)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相关材料和票据,在限额标准内报销。
省选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由各赛项承办单位负责统一安排。各参赛代表队派出的领队、裁判员、教练员、选手等人员的劳务、交通、食宿费用由代表队或参赛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张鲲 025-83271721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赵新宇025-85862707
附件: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竞赛项目.pdf
2.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承办、技术支持单位.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