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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湖西校区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5-07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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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湖西校区位于徐州市沛县东环路。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国共产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辅导员F01岗需满足有3年(36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辅导员F02岗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主要负责人;

2.有3年(36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12日9∶00-5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12日9∶00-5月17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12日-5月1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12日9∶00-5月19日10∶00;

5.缴费确认:5月12日9∶00-5月1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报名费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jsjzi.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写明高中阶段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六)条”中的第几点,并写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须注明所在班级、院(系)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是否在编,是否专职辅导员,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

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高校、企事业单位党委或二级党委出具证明(近三个月内);高校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4.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暂定在5月下旬,具体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jsjzi.edu.cn/)“通知公告”栏提前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试方式

湖西校区专职辅导员岗,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sjzi.edu.cn/)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sjzi.edu.cn/)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

3.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jsjzi.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后续考试资格。

1.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或在线学籍证明(均需在有效期内)。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当前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托管)证明》。

2.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党员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出具)、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均需在有效期内)。

3.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社会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2.2025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889557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99608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7日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湖西校区专职辅导员公告-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