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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工资、视同正常劳动支付月工资、不予支付工资等情况下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 2025-07-11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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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工资、视同正常劳动支付月工资、不予支付工资等情况下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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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工资、视同正常劳动支付月工资、不予支付工资等情况下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提交时间

2025-06-02  15: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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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2025-06-03 17:15:21

内容回复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用于计算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月工资的标准,第二十六条用于计算不予支付月工资的标准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三)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


答复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