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与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委编办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厅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推进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一、加大争议多元调解聚合力。积极推动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人社、司法、工会等多部门联动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格局。会同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联合组织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专项行动,强化矛盾风险防控,深化争议源头治理,及时将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大力提升矛盾纠纷协商调解效能。通过工作交流、现场调研、会议调度等方式推动薄弱乡镇(街道)等基层调解组织提档升级。会同省高院、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等六部门指导各地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目前已建立140家一站式调处中心,为新业态从业者提供专业的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等便利服务。进一步优化升级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网上平台,加强平台全过程质效管理考评,大力提升争议线上处置能力,当事人满意率达99%。与省高院对接,稳步做好“总对总”诉调对接、裁审衔接等工作,全省共有259个调解组织、268名调解员入驻江苏微解纷平台。2024年,全省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争议纠纷33.2万件,及时定纷止争,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安全感。
二、完善调解仲裁制度提质效。强化仲裁办案指导监督,制定《全省劳动人事争议繁简分流实施意见》,推动争议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高争议案件办理效能。联合长三角三省一市仲裁机构开展疑难问题、新就业形态案例研讨交流,并下发案例选编和疑难问题研讨纪要,联合省高院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供各地办案参考。加大争议仲裁案件指导力度,制定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评查标准,召开案件评查反馈会,邀请仲裁专家参与,采取各地自查、平台抽查、实地核查、集中点评相结合方式开展案件评查,大力提升仲裁办案质效。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集中力量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智能化仲裁院品牌,按照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要求,以县(市)级或者案件较多的区级仲裁院建设为工作重点,指导各地建设高标准劳动人事争议智能仲裁院,提高仲裁案件办理质效。研究起草《裁审信息比对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强裁审衔接,做好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裁审信息系统对接,维护劳动法治权威和仲裁机构形象。
三、聚焦重点聚力关键防风险。坚持数字赋能争议源头预防,依托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开展数据比对,动态监测,实时分析研判劳动用工情况,预测争议趋势和走向,充分发挥青年仲裁员志愿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及时帮助排查化解劳动争议。把握重要时间关键节点,及时下发《关于优化仲裁服务防范办案风险的提示函》,开展针对性的指导服务,扎实做好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化解专项行动,全面落实重大集体争议案件处理三方机制,积极发挥用人单位代表和职工代表的作用,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清偿企业欠款和清理欠薪“双清”巡回工作,依法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在仲裁机构内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合理调配工作资源和人员力量,优化流程环节,容缺先行受理,即立快调速裁,将争议案件办理时间缩短近三分之一,充发发挥调解仲裁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制度机制优势。
四、开展人员培训管理强基础。在各级机构编制部门高度重视下,省市县三级普遍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配备相应事业编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印发《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育选树活动实施方案》,提升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指导,主动服务双方当事人,与调解组织建立业务联系制度,不断增强主动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严格仲裁员选聘标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仲裁员聘前培训、仲裁机构负责人提升等多种培训,指导各设区市、县级人社部门会同总工会等开展仲裁员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联合省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以赛促进,岗位练兵激发钻业务强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吸纳热心社会公益的律师、学者、法律工作者等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宣传条线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省将以推进调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争议纠纷源头预防。健全劳动争议纠纷预防预警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防止个别问题转化为群体性问题、局部问题演变为系统性问题。开展“优化非诉服务”“调解专家进社区”专项行动,加大滚动排摸力度,着力化解劳动争议等基层突出矛盾纠纷。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劳动争议法律风险。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化解争议。深化仲裁机构、司法行政、总工会、人民法院等部门调裁审执衔接机制,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规范和指引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一站式服务。联合指导劳动争议高发多发的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和产业园区等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聚焦新业态领域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等互联网平台经济就业群体,加快建设新业态调解组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细化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劳动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和部门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法制宣传工作格局。部署“护航民企”专项普法活动,围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举办劳动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编印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控手册等形式,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助力完善劳动用工制度,防范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拟组织开展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效提升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人工智能+调解仲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增效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作贡献。
四是加大调解员仲裁员教育培训。培育选树各类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及相关人员,加大对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力度和规模,完善调解员名册制度,指导各地分级分类做好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实基层调解力量。抓牢行风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指导各地结合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员编制保障,促进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为我省调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