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泰州市。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业农村事业,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含〕至2007年1月1日〔含〕之间出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A01至A15)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应聘高级职称岗位(A16至A18)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资格条件中“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2025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须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考岗位编号B01、B02的辅导员岗位,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年限计算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具体要求如下: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或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A类岗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从2025年8月18日9:00开始,而后按照资格初审、陈述申辩、对初审异议处理的流程进行。
2.B类岗位
(1)报名、照片上传:2025年8月18日09:00-8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18日09:00-8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8月18日-8月28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18日09:00-8月28日18:00;
(5)缴费确认:8月18日09:00-8月2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B类岗位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4.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B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9月10日09:00-9月13日09: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考生简历”栏中,写明高中开始的学习及工作经历(需写明工作岗位),时间具体到月。A01至A10、B01至B19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考生简历”栏中注明目前是否正在就业。B01、B02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需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A类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岗位招满即止。B类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8月30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
A类岗位:①面试;②试讲。
B01至B15岗位:①笔试;②面试;③试讲。
B16至B19岗位:①笔试;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9月13日。若笔试时间变动,将在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将在开考前5个工作日通过学校网站发布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
A类岗位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应聘A01至A10岗位的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就业办提供未网签证明;具有工作经历但当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当前无工作单位承诺书、社保缴费证明及离职证明;
4.高级职称证书(应聘A16至A18岗位提供);
5.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B类岗位资格复审材料:
1.应聘B01、B02辅导员岗位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就业办提供未网签证明;具有工作经历但当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当前无工作单位承诺书、社保缴费证明及离职证明;④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⑤所在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应聘B03至B19岗位的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就业办提供未网签证明;具有工作经历但当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当前无工作单位承诺书、社保缴费证明及离职证明;④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四)试讲
试讲时间、内容等要求将在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A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应聘B01至B15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应聘B16至B19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①笔试、②面试、③试讲顺序,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入职3年内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备案后,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2025年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辅导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在各项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158091、86156818。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158246。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509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十、技术支持
(一)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二)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