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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20 来源: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字体:[  小  中  大  ] 字体:[  小  中  大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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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晶(3203**********4848)、

王小妹(3202**********0829)、

陈玉芹(3210**********6924)、

凌秀兰(3209**********0528)、

田光中(3201**********261X)家属迮云霞、

王化美(3203**********3229)家属李秀梅、

吴居珍(3209**********2928)家属陈之军、

张效禹(3203**********0417)家属王磊:

经核查,您或家属存在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

我中心已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因采取直接或邮寄等方式无法向您送达,现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规定,向您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