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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信息 | |
| 标题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如何维权? |
| 内容 | 来信咨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如何维权? |
| 提交时间 | 2026-5-26 10:36:27 |
| 受理回复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6-5-27 11:25:54 |
| 内容回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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