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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26-00224
分       类
人大建议结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26-09-29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094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人社复〔2026〕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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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0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7-29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 字体:[  小  中  大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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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亚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低龄健康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提案》收悉。提案紧扣当前人口老龄化发展实际,精准剖析低龄健康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痛点堵点,对我们完善政策体系、提升工作质效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主办单位,会同省教育厅、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民政厅等单位,全面梳理现有工作基础,系统研究后续推进举措。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践行积极老龄观,围绕低龄健康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持续完善政策体系、搭建服务载体、拓宽参与渠道,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初步搭建超龄就业保障制度框架。一是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等部门联合出台《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若干措施》,提出18条政策举措,推动老年人才赋能基层、改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条件、推进积极老龄化落地见效。连续 17年发布《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普及积极老龄观。二是放宽公共就业服务年龄门槛,修订《江苏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将失业登记年龄上限调整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25年全省为12541名60周岁以上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保障其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在招聘活动中严禁设置不合理年龄限制,着力消除显性年龄歧视。三是落实《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支持企业按规定为超龄就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落实《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对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超过65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二、初步建成覆盖多元主体的老年教育培训体系。教育领域,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促进老年学习的地方性法规《关于促进老年学习的决定》,建成四级老年教育办学网络,乡镇(街道)老年教育覆盖率超 70%;建成高校“银龄学习中心” 74 个、省级“养教联动”基地52个,“江苏老年教育网”上线6.2万余门适老化课程;2025年22所高校开设夜校培训项目271个,年培训2.17万人次。民政领域,连续6年实施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普及培训,2025年开展智能技术与防诈反诈知识等相关培训56.5万人次,覆盖13299个村(社区)。人社领域,目前全省46所技工院校开设康养类专业,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纳入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年培训康养从业人员约10万人次。

三、积极拓宽银发人才社会参与渠道。一是银发人才资源库初具规模,累计1.65万名经济、科技、教育等领域人才入库,登记志愿服务特色团队4054个。持续实施 “银龄行动” ,打造 “苏青银龄行动” 等品牌项目,全省10.4万人次老年人才参与产业升级、基层服务等工作。二是推进互助养老实践,出台《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省级标准,实施 “乐龄有伴 邻里互助” 行动,组织低龄老人服务高龄独居老人。南京率先建立养老服务互助时间平台,实现志愿者和服务对象注册、需求发布、服务过程、时间存入及转移、服务评价等管理。三是引导参与基层治理,培育 “知心奶奶” 等一批全国知名银发志愿服务品牌;举办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无锡“千名银发人才服务千家企业”志愿服务项目、宿迁“离退休干部助力青年农民创业”志愿服务项目荣获一等奖。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构建权责清晰的低龄老年人“再就业”法律保障与权益救济体系。完善制度供给,贯彻落实《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依法保障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畅通维权渠道。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权益保障窗口,集成政策咨询、用工指引、纠纷调解、维权引导等功能,为低龄老年劳动者提供一站式权益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将年龄歧视纳入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重点内容,强化招聘活动巡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保障低龄老年人平等就业权利。

二、关于推动老年教育“乐为结合”转型强化低龄老年人技能提升。建强银发技能提升基地网络。整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开放大学、老年大学、龙头企业培训中心等多元资源,择优建设一批银发技能提升基地,打通老年职业技能培训阵地供给。深化订单式模块化技能培训。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升级、社区服务、基层治理需求,推行 “企业下单、机构开课、老人选课” 的订单式培训模式,重点开发智能设备应用、健康照护、社区调解、应急救护等 “短周期、模块化、高实用” 培训项目;将基础护理、应急救护等符合条件的培训项目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降低低龄老年人培训成本。实施数字素养与金融安全赋能行动。持续深化 “智慧助老” 专项行动,将数字技能普及、智能工具应用、金融反诈防骗作为老年教育基础必修内容,通过社区课堂、线上适老化课程、志愿者一对一帮扶等形式,实现村(社区)全覆盖,系统提升低龄老年人数字化适应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为其参与就业、融入社会筑牢数字基础。以赛促能提升技能专业化水平。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等赛项纳入 “苏技匠心” 百万工匠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以赛促学、以赛提技,培育一批银发技能骨干。深化“银龄教师”工程建设。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聘请退休高层次专业人才、技术能手担任兼职教师,参与课程开发、实训教学和青年教师培养,实现银发人才经验传承与院校师资建设双向赋能。探索“学为结合”实践模式。推动老年教育机构联动社区、养老机构、企业设立银龄实践岗,组织学员参与助教助老、社区调解、技艺传承等服务,健全志愿服务积分奖励机制,实现 “学用衔接、以学促为”。

三、关于搭建跨部门协作平台实现低龄老年人力资源精准对接。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统筹政策制定、岗位开发、权益保障、服务供给等重点工作,整合各部门资金、场地、数据资源,联动实施专项行动,破解 “各自为政、资源碎片化” 问题,形成系统推进合力。升级统一的银发人才资源库,迭代升级省市县三级银发人才资源库,探索建立银发人才数字画像,重点对项目管理、工艺传承、农技推广、教育医疗等 “经验型技能” 进行标签化、精细化管理,提升人才库精准度与实用性。织密供需对接服务网络。优化 “家门口” 就业服务站功能,将低龄老年就业服务作为重点事项之一,推行 “大数据+铁脚板” 服务模式,上门摸排就业意愿、精准推送岗位信息。举办银发人才专场招聘会,加强与产业园区、中小企业、社区对接,精准收集技术攻关、治理服务等需求,推动人才库与需求场景深度耦合,实现从 “建库” 到 “赋能” 的转变。加大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

四、关于引导银发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与互助养老服务。围绕乡村振兴需求,按需组建教育、医疗、农技、规划、文旅等类别“银发服务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交通、餐费等补贴,精准对接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层治理需求,支持银发人才扎根基层、发挥作用。推动互助养老提质增效。制定“低龄助高龄”清单,为参与互助养老的低龄老人提供基础护理、应急救护、心理慰藉等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以便更好地为空巢、留守、高龄等重点人员开展关爱陪伴等志愿服务。做强银发志愿服务品牌。大力推进“爱满江苏志愿行”专项行动,以社区为主阵地主场景,持续推进老党员工作室、银发志愿服务特色团队建设,开展日常与专项相结合的各类养老志愿服务。培育扶持一批示范性银发志愿项目,推广 “千名银发人才服务千家企业”“知心奶奶”等成熟模式,打造具有江苏辨识度的银发志愿服务品牌矩阵。

五、关于推行“弹性贡献”制度营造“老有所为”社会氛围。探索弹性贡献用工模式。在推进就业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中,鼓励试点地区在企事业单位探索实施 “项目制返聘”“兼职顾问” 试点,鼓励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设立技能传承导师等岗位,以灵活就业方式吸纳退休高层次专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参与技术攻关、技艺传承、青年培养。强化正面宣传与典型引领。加大 “老有所为” 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讲好银发人才奉献故事;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宣讲等多种形式,破除 “退休即退出”“老年是负担” 的年龄歧视,让 “老有所为” 成为社会共识。

高亚光委员,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低龄健康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以及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充分释放 “第二次人口红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注入强劲银发力量。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