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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26-00194
分       类
人大建议结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26-09-28
名       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苏人社复〔2026〕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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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9-28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 字体:[  小  中  大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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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劲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我省男方护理假培育夫妻共育新型婚育文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口高质量发展关乎民族长远发展与民生福祉。延长男方护理假、倡导夫妻共育,是健全生育支持体系、培育新型婚育文化的重要举措。我省统筹政策完善、待遇保障、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着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政策举措,夯实生育友好制度基础。2025 年 1 月,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明确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严格落实产假、延长产假、男方护理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及相关待遇。在2022年率先出台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生育二孩、三孩女职工所在企业分别按 50%、80% 给予6个月社会保险补贴的基础上,2025 年进一步扩面增效,将补贴范围延伸至生育一孩群体。修订《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失业女性一次性加发 3 个月失业保险金。全面保障生育保险待遇,男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 10 个月的,可享受 15 天护理假津贴;其未就业且未参保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按女职工标准 50% 报销;符合规定的男职工计划生育手术相关医疗费用及休假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

二、强化服务保障,优化生育养育配套环境。常态化宣传解读《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江苏省生育友好、家庭友好型工资场所建设指引》等。指导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各项生育休假规定,鼓励推行弹性工作、灵活休假模式,帮助职工平衡工作与育儿需求。推进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印发母婴室建设指引,启动母婴室 “100 米行动”,切实解决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实际困难。编制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上线线上指导课程,组建专业志愿队伍,为家庭提供科学育儿、婚姻经营等全方位指导,助力夫妻共担育儿责任。

三、构建婚育文化,倡导夫妻共育文明新风。凝聚群团合力,多措并举培育新型婚育文化。依托融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开展家风分享、故事征集、集体婚礼等活动,广泛传播优生优育、夫妻共育理念。打造基层培育阵地,自 2024 年起在 193 个基层阵地开展婚育文化培育试点,总结推广优秀经验,以点带面扩大示范效应。创新婚恋服务模式,2025 年举办 “会聚良缘” 婚恋交友活动 591 场,成功牵手 1755 对,引导全社会树立文明婚恋观、生育观与家庭观,营造重视家庭、夫妻共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权益维护,守牢职工合法保障底线。完善法律监督,推动 “性别歧视监管” 纳入《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育儿假”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纳入《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畅通举报投诉、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全链条维权渠道,将职工生育休假权益纳入劳动监察日常检查范围,重点排查整治违规限制休假、克扣休假工资等行为。深化集体协商,聚力解决女职工弹性工作、平等晋升等职工关切问题。持续推进女职工权益专项监督,2021 年以来累计覆盖 7.8 万个用人单位,推动落实整改措施 2847 项。

您提出的延长我省男方护理假、培育夫妻共育新型婚育文化的建议,精准契合人口高质量发展导向,对推动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缓解女性生育与就业压力、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下一步,省相关部门将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全力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是推动政策完善。延长男方护理假政策调整涉及诸多方面因素,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调研、深入论证、综合考量,充分吸收借鉴外省有益经验,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为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强化政策落地。严格执行产假社保补贴扩面政策,精准落实一孩、二孩、三孩差异化补贴标准,健全申领、审核、拨付闭环机制,确保各项惠企惠民政策直达快享。严格落实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生育补助政策,减轻企业用工负担和家庭养育压力。

三是加强权益保障。畅通多元维权渠道,常态化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女职工权益专项监督等,重点排查整治侵害女职工生育权益、违规限制生育休假等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是深化宣传引导。依托线上线下各类宣传阵地,持续解读生育休假、社保补贴、失业生育补助等政策,开展家庭养育指导、儿童关爱服务以及生育友好宣传等系列活动,营造尊重生育、支持养育的社会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人口高质量发展和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