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20年8月1日至9月30日面向社会公众和全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11号)(附件6)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法治知识网络竞赛是法治宣传的重要载体,是向社会公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的重要途径,各地和省厅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努力拓宽竞赛渠道,力争使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法治知识网络竞赛中来。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知晓度,营造人社部门学法规、比业务、优服务的浓厚氛围,为稳就业、保民生、促进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分工负责,全面推进
1.要动员组织全体在职在岗人员带头参加竞赛活动,各级人社部门干部职工参赛率不低于95%。请各设区市和省厅各处室单位及时报送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参赛情况(附件1、附件2),首次报送时间为8月31日,此后按周报送参赛情况(已经全部完成的无需再报)。
2.要动员组织各级各类技工院校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加竞赛活动,把参加竞赛作为新生入学和普法进校园的重要一课,抓好落实。请各设区市及时报送技工院校参赛情况(附件3),首次报送时间为8月31日,此后按周报送参赛情况(已经全部完成的无需再报)。
3.要充分利用就业服务、社保经办等场所和时机,结合国家促进就业、减免社会保险费等重大政策落实,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积极参加竞赛活动。
4.要结合各类招聘、服务活动,主动宣传法治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引导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积极参加竞赛活动。
5.要按照“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广泛发动其他服务对象、管理对象、执法对象积极参加竞赛活动。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及人社政务APP等开设专栏,滚动宣传网络竞赛参与方式,提供竞赛入口链接,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请各设区市按周报送专栏开设情况(附件4),首次报送时间为8月31日,此后按周报送。
四、奖励设置与评奖办法
除人社部奖励外,省厅将根据全省参赛情况增设下列奖项:
1.优秀组织奖:10名
以设区市为单位,参照人社部优秀组织奖评选规则评选,发给优秀组织奖奖状。
2.优秀个人奖
根据个人答题情况评选优秀个人奖,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读书卡。优秀个人奖参照人社部评选规则评选。
请各设区市和省厅各处室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于8月1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附件5)报送省厅政策法规处;竞赛活动结束后,请各设区市于10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资料等报送省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张猛,电话:025-83338145,邮箱:jsrst@sina.com。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