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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17-00840
分       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7-10-11 00:00:00
名       称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的通知
文       号
苏人社函〔2017〕414号
关  键  词
关键字 
内容摘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的通知 
时       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0-13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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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南通市、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进一步强化实施精准就业扶贫,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要求,省厅定于10月17日在全省经济薄弱地区组织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扶贫送温暖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17日

  三、活动地区

  丰县湖西、涟沭结合部、泗洪西南岗、成子湖周边、石梁河库区、灌溉总渠以北、黄桥老区等7个省级重点扶贫片区。丰县、睢宁县、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滨海县、响水县、灌南县、灌云县、泗洪县、泗阳县、沭阳县等12个省级贫困县。

  四、帮扶对象

  本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及外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五、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各级人社部门面向帮扶对象重点开展“五送”活动:

  (一)送政策。结合政策内容和帮扶对象特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建立宣讲站、印发宣传手册和宣传单等方式,组织熟悉就业扶贫政策的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现场为帮扶对象答疑解惑。引导本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及外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接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二)送信息。依托乡镇和村级人社基层平台,主动深入省定经济薄弱村,调查走访本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外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根据帮扶对象在就业创业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帮扶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援助、创业扶持和技能培训等政策信息,鼓励就业创业。对重度残疾或因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生活特别困难的,进行结对帮扶,开展“一对一”贴心服务。

  (三)送岗位。广泛采集一线普工和服务行业的用工岗位,在当地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专场招聘会,强化供需对接,引导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开发一批农村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采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的方式实现就业。利用网络平台,向陕西省、青海省、贵州省等对口支援地区定向推送江苏企业岗位信息,引导外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实现赴苏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

  (四)送培训。更大力度开发适合帮扶对象的培训工种和项目,依托培训机构组织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帮扶对象技能水平。实施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针对登记失业的帮扶对象培训需求,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核定成本给予全额职业培训补贴,促进实现素质就业。对已实现就业的帮扶对象,通过失业保险金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技能提升补贴,支持帮扶对象参加在岗技能培训。

  (五)送服务。为有就业意愿的帮扶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鼓励用工企业吸纳帮扶对象,引导帮扶对象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或企业税收优惠。依托创业载体为有创业愿望的帮扶对象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能力,提供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场地安排等创业服务,帮助实现就地创业和返乡创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要求落实。各市要高度重视,将此次活动作为人社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形成计划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有序、重点任务突出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领,营造良好氛围。各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信息网络和移动通讯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布活动安排,积极树立和大力宣传就业扶贫先进典型,推广脱贫经验,鼓励劳动自立、光荣脱贫。

  (三)做好总结统计,按时上报情况。根据人社部要求,请各市将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10月13日前报省就管中心,并在活动结束后做好相关总结统计工作,于10月18日前将统计表(见附件,需加盖公章)及活动总结报省就管中心。

  电子邮箱:shenyue@jshrss.gov.cn

  附件: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统计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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