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力量,优化专家队伍结构,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提升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第二批专家库成员征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省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企业、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专家库成员,欢迎在新就业形态、高端制造、人工智能、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才申报。
二、征集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诚实守信,品德良好,作风严谨,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自愿参与专家库相关工作;
(三)熟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所从事领域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或丰富的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10年以上,或在其他单位从事法律及相关工作10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专家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三、征集程序
(一)申报推荐。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申请的,填写《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成员申请表》(附件1);单位推荐的,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写《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2)。
(二)材料报送。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 申请表或推荐表纸质件一式两份;2. 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3.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音像资料可一并报送。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申报材料的收集、初审后,统一报送至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有关单位及个人可直接报送。
(三)审核确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复核,对拟入选专家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发放聘书,纳入专家库统一管理。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申报,确保征集到一批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专家。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征集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杜绝弄虚作假,确保专家队伍质量。
(三)按时报送,规范推进。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26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指定地址,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实
联系电话:025-83278712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京西大楼507室
附件:1.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成员申请表.docx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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