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 就业政策
就业政策
-
南京市 >
-
无锡市 >
-
徐州市 >
-
常州市 >
-
苏州市 >
-
南通市 >
-
连云港市 >
-
淮安市 >
-
盐城市 >
-
扬州市 >
政策类别 (就业) | 政策项目 | 见习补贴 |
文件名称和文号 |
扬人社规【2020】2号 |
政策内容 |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标准支付;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政策实施范围 |
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离毕业时间不足一年尚未落实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等。 |
政策类别 (就业) | 政策项目 | 租房补贴、购房补贴 |
文件名称和文号 |
扬发〔2017〕37号 |
政策内容 |
租房补贴。博士每月补贴3000元;硕士每月补贴1000元;全日制本科每月按5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
购房补贴。硕士给予购房补贴6万元;博士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等。 |
政策实施范围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 |
-
镇江市 >
-
泰州市 >
-
宿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