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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生活补贴 文件名称和文号 《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生活贴实施细则》镇人社发〔2021〕33号
镇财社〔2021〕77号政策内容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来市区企业就业,分别按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1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政策实施范围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两年内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租房补贴 文件名称和文号 《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实施细则》镇人社发〔2021〕34号
镇财社〔2021〕78号政策内容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来市区企业就业,无住房且实际租房的,分别按每人每月 600元、800元、1000元标准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政策实施范围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两年内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购房契税补贴 文件名称和文号 《镇江市市区人才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镇政建〔2021〕46号 政策内容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来市区就业 五年内,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大专按照契税缴纳份 额 80%比例、本科以上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1次购 房契税补贴。 政策实施范围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来市区就业 五年内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公积金贷款提额 文件名称和文号 《人才“镇兴”行动公积金政策实施细则》 镇公积金〔2021〕23号 政策内容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初次来市区就业,在市区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 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自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起,即具备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 政策实施范围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购房补贴 文件名称和文号 《镇江市市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镇政建〔2021〕45号 政策内容 “双一流”高校 (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 )和在镇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来市区企业就业五年内,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分五年分别给予 15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 政策实施范围 “双一流”高校 (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 )和在镇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来市区企业就业五年内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一次性创业补贴 文件名称和文号 《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创业补贴政策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22号
镇财社〔2021〕63号政策内容 毕业前两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 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首次成功创业所创办的创业主 体,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费纳税,给予6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实施范围 毕业前两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 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文件名称和文号 《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创业补贴政策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22号
镇财社〔2021〕63号政策内容 毕业前两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 学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首次成功创业所创办的创业主体,开发就业岗位的,按照实际带动1人就业给予 500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 政策实施范围 毕业前两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 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创业场租补贴 文件名称和文号 《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创业补贴政策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22号
镇财社〔2021〕63号政策内容 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 学历毕业生首次创业,入驻市级以上创业载体的,可提供不超过30平米免费场地或给予不低于30%的场租优惠;自行租用经营 场地创业的,给予不超过每月500元 的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 创业的,给予不超过每月300元 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政策实施范围 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创业担保贷款 文件名称和文号 《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创业补贴政策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22号
镇财社〔2021〕63号政策内容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来 镇创业,可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政策实施范围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创业项目资助 文件名称和文号 《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创业补贴政策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22号
镇财社〔2021〕63号政策内容 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来镇创业的项目,经评审为优秀项目的,按照特别资 助、重点资助、一般资助的标准,对落地项目分三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政策实施范围 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就业见习补贴 文件名称和文号 《镇江市市区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镇人社规﹝2020﹞1号、《关于调整市区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86号
镇财社〔2021〕192号政策内容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和离毕业不足 6个月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市区见习基地见习的,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见习基地见习补贴。鼓励和支持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 政策实施范围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和离毕业不足 6个月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大学生暑期实习 文件名称和文号 政策内容 每年优选 1000个左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实习岗位,推送海内外高校,组织大学生暑期实习。实习单位为实习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放交通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 政策实施范围 大学生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优选生计划 文件名称和文号 《大学生“聚镇”计划 (2021-2025)》镇办发〔2021〕11号 政策内容 每年面向国 (境)内外知名高校选聘100名左右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安排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作为年轻干部队伍重要来源储备。 政策实施范围 国 (境)内外知名高校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高校荐才奖励 文件名称和文号 《高校引才留人工作奖励实施细则》镇人社发〔2021〕36号 镇财社〔2021〕84号 政策内容 在镇高校和设立人才工作站的普通高校, 推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来镇就业,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荐才奖励。 政策实施范围 在镇高校和设立人才工作站的普通高校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 文件名称和文号 《镇江市市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实施细则》镇人社发〔2021〕38号
镇财社〔2021〕85号政策内容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市区 企业从外市引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每人500元 标准给予引才奖励。 政策实施范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交通补助 文件名称和文号 《大学生“聚镇”计划 (2021-2025)》镇办发〔2021〕11号 政策内容 对应邀来镇参加招聘和科研实践活动的外地 高校在校、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按往返一次实际发生交 通费用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 1500元补助。 政策实施范围 应邀来镇参加招聘和科研实践活动的外地 高校在校、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合作办班奖补 文件名称和文号 《镇江市市区校企合作办班奖补实施细则》镇人社发〔2021〕35号
镇财社〔2021〕79号政策内容 对市区企业、行业协会与高校及职业院 校合作办班,经 市人社部门备案的,且每班学员在市区企业就业达10人以上的,给予办班费 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并按每留用1人给予 1000元奖励。 政策实施范围 市区企业、行业协会 政策类别
(就业)政策项目 专属优待服务 文件名称和文号 《大学生“聚镇”计划 (2021-2025)》镇办发〔2021〕11号 政策内容 经认定的大学生青年人才,享受相关落 户便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父母养老等惠才政策。建立大学生之家、青春驿站,定期开展“青聚汇”联谊活动,扩大来镇大学生青年人才朋友圈;定期推出“青享汇”惠才活动,为来镇大学生青年人才提供生活消费优惠;定期举办“青赏汇”体验活动,为来镇大学生青年人才免费提供参观游览、文艺欣赏、文化体验等服务;定期举办“青训汇”研修活动,激励大学生青年人才爱国奋斗奉献。 政策实施范围 经认定的大学生青年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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